2008年4月26日 星期六

國民所得

國民所得,可有三種計算方式:GDP、GNP、GNI(Gross National Income,少用)。

  • 國內生產毛額(Gross Domestic Product,GDP),指一國之內所有的生產毛額,包括非本國人在內。即是以『國境』為主。
  • 國民生產毛額(Gross National Product,GNP),則是指一國國民在國內外的所有所得。即是以『國民』為主。
通常,當國民所得中的各要素在國際間流動的程度越高時,會採用GDP。台灣和美國都是採用GDP

其內容包括:民間消費(台灣約佔六成GDP比重)、政府消費、固定投資(政府、公營事業、民間)、存貨變動、商品及勞務輸出入。

GDP升高,代表該國或該地區的經濟在成長中,整體人民的購買能力提高,景氣活絡,值得投資。
GDP降低,代表該國或該地區的經濟停滯不前,整體人民的購買能力降低,景氣不佳,資金可能外移。

每人國民所得(Income Per Capita),即某一期間按市價計算之國民所得,除以該段期間人口總數而得出的數值,又稱為『平均每人國民所得』。

資料來源:行政院主計處,每2、5、8、11月中旬發佈,觀察上一季
主要資料細網址:http://www.dgbas.gov.tw/ct.asp?xItem=14616&CtNode=3566中的第一項: 國民所得統計常用資料,其內容為Excel檔,而其檔名沒有規律可尋,不知是否為固定檔名,得觀察數季才行。故,目前只得自行下載回來看或另行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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