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13日 星期日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三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三:按百分比買賣

  1. 在從任何高位下跌50%的位置買入,
  2. 或在從任何低位反彈50%的位置賣出。

圖1 由高點價位的50%水平買入;由低點價位的50%水平賣出

只要這些下跌或反彈處於主要的趨勢之中,正如利用平均指數的百分比那樣,你可以利用個股的百分比判斷支撐阻力位和買賣點。

你可以使用:

  1. 3%~5%
  2. 10%~12%
  3. 20%~25%
  4. 33%~37%
  5. 45%~50%
  6. 62%~67%
  7. 72%~78%
  8. 85%~87%

這些百分比,其中最重要的阻力位是50%,其次是100%,也可再加入100%的倍數比例(其取決於從最高價或最低價開始的價格和時間週期),第三是25%,第四是12.5%,第五是6.25%(這儘在平均指數或個股在非常高的價位時使用),第六是33.33%66.66%



圖2 調整浪的支持水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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