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30日 星期四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十二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十二:快速運動中的利潤

當市場非常活躍,而且上漲下跌十分迅速時,它們平均每個日曆日運動1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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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十一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十一:最安全的買賣點

在確定轉勢形成之後買股票總是最安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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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十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十:牛市熊市中趨勢的變化

趨勢的反轉往往恰好出現在節日附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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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九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九:在高低點上移時買入

在市場的高低點依次上移時買入,因為這表明主要的趨勢向上。
在市場的高低點依次下移時賣出,因為這表明主要的趨勢向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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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八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八:時間週期

在研判趨勢中的變化時,時間因素時間週期最為重要

  • 1月7日至10日,以及19日至24日。這些是一年開始時最重要的日期,那些持續數週,有時甚至是持續數月的趨勢,常常在這些日期附近出現變化。
  • 2月3日至10日,以及20日至25日。這些日期的重要性儘次1月份的。
  • 3月20至27日。小的趨勢出現在這個日期附近,有時也會有重要的頂部和底部。
  • 4月7日至12日,以及20日至25日。儘管不如1月和2月中的日期那樣重要,但是對於趨勢來說,4月的後半部份常常是相當重要的時期。
  • 5月3日至10日,以及21日至28日。這個月發生的轉勢與1月和2月裡的同等重要,以往許多重要的頂部和底部都出現在這些日子附近,並進而發生轉勢。
  • 6月10日至15日,以及21日至27日。這些日子附近會發生小的轉勢,而且在某些年份裡,會出現極限最高點和極限最低點。例如截至撰寫本書前的:1948年6月14日的極限最高點;1949年6月14的極限最低點。
  • 7月7日至10日,以及21日至27日。這個月的重要性儘次於1月,因為它處在一年的當中,此時上市公司將派發紅利,而且季節性的變化以及公司的狀況會對股票趨勢的變化產生影響。
  • 8月5日至8日,以及14日至20日。對於趨勢來說,這個月在某種程度上與2月同等重要。檢查以往的記錄,你就發現重要的轉勢是如何出現在這些日子附近的。
  • 9月3日至10日,以及21日至28日。這些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時期,尤其對於頂部或牛市的最後上升階段而言,因為相比其他月份,最高點更多地出現在9月。某些小的趨勢,無論是上漲還是下跌,也在這些日期附近發生。
  • 10月7日至14日,以及21日至30日。這些時期相當重要,一些重要的轉勢在此出現。如果市場已經上漲或下跌了一段時間,這些日子就需要多加注意。
  • 11月5日至10日,以及20日至30日。對歷史的研究證明,這些日期對轉勢非常重要。在選舉年,轉勢常常發生在這個月初,而在其他年份裡,最低價常常出現在20日至30日之間。
  • 12月3日至10日,以及15日至24日。在一段長達數年的時期裡,12月的後半部份以及進入1月的時期,出現轉勢的百分比非常高。

參考3日圖,那上面記載了出現極限最高點和極限最低點的確切日期,檢查這些過去的日期,並在將來的月份中多加留心。

在尋找趨勢的日期時,請注意市場是否已經離開最高價或最低價7至12天18至21天28至31天42至49天57至65天85至92天112至120天150至157天、或175至185天,這些時間週期開始時的頂部或底部越重要,趨勢就越重要。


失去平衡的市場:

平均指數或個股在上漲或下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後,就會失去平衡,而且這段時間越長,調整或反彈的力度就越大。如果某次下跌的時間比前一次的長,就意味著轉勢。如果股價比前一次下跌或調整時的點數多出許多,就意味著市場失去了平衡,而且轉勢即將發生。

這條規則反過來可以用於熊市。如果股票已經下跌了很長一段時間,那麼當某個反彈的時間首次超過前一個的時候,就表明趨勢正在改變,至少是暫時地改變。如果股價反彈首次超過前一次的幅度,就意味著空間運動或價格運動失去了平衡,而且轉勢已經開始。

時間的變化比價格的反轉更加重要。當這些反轉出現時,你可以應用所有的規則來驗證轉勢是否必然發生。

當市場正在接近一段長期上漲或下跌的終點,而且到達第三段或第四段時,相比前一段的市場運動,價格漲幅會減小,運動時間也會縮短。這是轉勢即將出現的訊號。在熊市或下跌的市場中,相比前一段的市場運動,如果股價下跌的點數減小,運動時間縮短,就意味著時間循環即將結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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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七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七:成交量

要結合時間週期研究紐約證券交易所的成交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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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六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六:按5至7點運動買賣

在個股調整5至7個點時買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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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8月8日 星期五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五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五:市場分段運動

股市按三到四段,或三至四浪運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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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四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四:按三週上漲或下跌買賣

江恩在對金融市場做了十分廣泛性的統計,他將市場反彈或調整的買賣歸納為兩點:

  1. 當市場主流趨勢向上時,可在牛市中在為期3週的調整或下跌後買入,因為這是大牛市的平均調整時間。
  2. 在熊市中,如果你知道趨勢向下,可在大約為期3週的反彈後賣出。

當市場逆趨勢出現調整或反彈時,江恩認為在以下的時間必須留意市勢的發展:

  1. 當市場上漲或下跌30天,甚至更長後,下一個需要留心頭部或底部的時間週期大約是6至7週,這將是一個買賣點。當然不要忘記根據這些阻力位設置止蝕單,以保護投資。
  2. 如果市場反彈或下跌45至49天以上,那麼下一個時間週期大約是60至65天,這是熊市中反彈以及牛市中調整的最常見的平均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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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7月13日 星期日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三

江恩十二條買賣法則之三:按百分比買賣

  1. 在從任何高位下跌50%的位置買入,
  2. 或在從任何低位反彈50%的位置賣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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